第1章 第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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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离的白月光重生了。

她一个电话打来,我三年恋爱白谈。

“星星,我发誓我早就忘记她了,现在你才是我最爱的人。”

“同学聚会我们一起去,我要让她亲眼看着,做我江离的女人会有多幸福!”

1、

当一个男人脱口而出‘我发誓’这三个字,那么后面的话,真的半个字都不能信了。

全是说给鬼听的。

江离此时摩拳擦掌,满脸都是迫不及待的兴奋。

恨不得立刻拉着我去谭秋月的面前,演一场恩爱情深的大戏给她看。

为什么呢?为了让谭秋月后悔抛弃他?

为了别人提起他们的过去,说一句‘谭秋月离开你,肯定会追悔莫及’?

事实已经很明显了,不甘心也好,放不下也罢,江离,依旧是谭秋月勾勾手指头就能叫走的狗。

我为什么会知道呢?

因为我是穿书的。

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,我都穿书了竟然还不信这个邪,心疼起了深情男二。

这不,遭了报应了。

实在是因为原小说里的深情男二江离太痴心,太惨了,所以怜爱他的粉丝不比磕男女主cp的人少。

我就是其中之一。

粉丝都骂作者心狠,女主智障,放着那样一个为她抛头颅洒热血的二十四孝好男友不要,非得跟男主虐恋情深死去活来。

结果被虐的外焦里嫩,流产、车祸、男主的各种误会不信任,女配的各种挑拨陷害,还被切了一条输卵管,最后跟把自己害成这副样子的罪魁祸首HE。

而江离这个深情男二,就是女主的移动血包,人家谈个恋爱,他落得破产毁容,终生残疾。

最后还为了成全女主的幸福,选择大方原谅害他至此的男主角。

“捏着鼻子看完了,现在非常担心作者的心理状态,若世上真有江离这种男人,没有任何人会多看顾朝宴一眼,他才应该是男主,我说的。”

评论区留下这句话之后,我就穿了。

可我万万没想到作者什么钱都赚呢。

小说写完了,他开了一篇十万字番外,让女主重生迷途知返,真的把江离抬上来做了男主。

原男主顾朝宴一朝沦落为男二,就成了一个阴暗偏执无所不用其极的疯批反派,每天都踩着刑法蹦迪。

最后,谭秋月被江离宠爱成了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宝宝,俩人纯甜无虐,蜜里调油。

而顾朝宴,被他的作者写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神经病,在最后一章被绳之以法,吃了花生米。

正文读者全都被创飞了,无人生还!

而我是惨中最惨,到今天才知道自己穿进了番外篇!

2、

同学聚会是一种非常神奇的活动,充斥着数不清的新仇旧怨,八卦爱好者万万不可错过。

在这种场合听听同学们互相爆料,真的会发现,同窗那么多年,自己好像只是从他们的全世界路过。

别人的历史,全是我没听过的新段子。

我叫许星星,是谭秋月和江离的大学同学。

在我穿过来之前,原来的许星星就是暗恋江离的,可她太自卑了,永远低着头,喜欢也不敢靠近,更加不敢表白。

同学四年,跟江离话都没说到十句。

和其他同学,也都是擦肩而过都不觉得眼熟的关系。

所以我和江离一起来同学会的时候,所有人都认识他,却问他我是谁。

“你们不记得星星了吗?她也是我们的同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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